涉外商標

涉外商標
商標權具有嚴格的地域性,在哪個國家取得的權利也只能在哪個國家獲得保護,在其他國家是不承認其權利的。在目前,主要是二種方式:一是直接向所在國申請商標注冊;二是通過商標國際注冊的領土延伸,主要是馬德里國際注冊。
首先說馬德里國際注冊,
商標申請人可僅通過向主管局提交一份申請而在多個被指定國同時獲得商標保護,申請手續簡便和花費少是馬德里申請很重要的特點,另外隨著美國成為馬德里聯盟的成員國,基礎注冊不像以前嚴格要求這些變化以來,馬德里國際注冊成為大多數企業選擇國際注冊的方式。但是馬德里國際注冊也存在著非常明顯的缺點,比如注冊效力的不穩定性。馬德里國際注冊以基礎國的在先為主,一旦國內商標權利收到駁回、異議、爭議等影響,國際注冊也隨之將被撤銷,這一情況又被稱之為“中心打擊原則
”,另外申請馬德里注冊,存在各成員國和總局溝通的問題,極易出現某一個成員國出現官方意見,而輾轉到國內已經接近回復最終日期的情況。
另外一種申請就是向單獨國家進行直接申請。國內事務所都是采用與國外的代理人或者律師事務所聯系,進行單獨國家的申請登記的方式。這種方式對于申請人來講,明顯比馬德里國際注冊的費用要高,但是有點也是顯而易見,申請人可以通過代理人直接了解到自己申請注冊的權利進程狀況,而且出現問題后的反饋、溝通,更加直接、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