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條碼
商標條碼
一、商品條碼印刷資格認定申請
1、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的企業均可向重慶分中心或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申請辦理商品條碼印刷資格認定手續。
2、企業應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2.1營業執照復印件(正本或副本,必須有有效年審標記)一式兩份;
2.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必須有有效年審標記)一份;
2.3商品條碼印刷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
二、商品條碼印刷資格認定準備工作
1、申請企業必須參加國家有關條碼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的培訓。配備相應的法律、法規和標準文本并確認標準的有效性。業務、設計、制版、檢驗及相關管理人員應掌握與其工作相關的條碼知識和要求。
2、編制《條碼印刷業務承接驗證制度》、《條碼設計審查制度》、《條碼印版、膠片管理制度》、《條碼印刷品質量檢驗制度》等質量管理文件和相應的質量記錄表式,并做相應的記錄。
3、完善條碼檢測手段,配備條碼檢測儀器或委托具有檢驗資質的質檢機構提供條碼質量過程控制檢驗和出廠檢驗。
5、按分中心的要求制作商品條碼印刷適性試驗印版,配合做好適性試驗和條碼印制產品的抽樣。
三、認定工作程序
1、分中心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和內容的正確性、完整性以及合法經營文件進行審核。
2、分中心向企業提供印刷適性試驗膠片。
3、分中心依照《商品條碼印刷資格評審表》對企業的條碼印刷質量管理體系及運行情況進行現場考核,記錄評審意見,并給出整改意見和現場評審結果。
4、分中心對企業進行現場條碼印刷適性試驗和抽樣,每種印刷條件適性試驗印樣不小于50張,抽樣數量為6個。
5、分中心對企業印刷的條碼產品進行抽樣,抽取兩種樣品各6個。
6、企業繳納商品條碼印刷資格認定相關費用。
7、分中心根據現場評審結果、企業整改完成情況和樣品檢驗結果,確定綜合評審結論,將認定企業材料經評審組長認可后報國家中心。
8、國家中心對上報企業材料和評審結論進行審核,批準后,經分中心發放《商品條碼印刷資格證書》。
9、《商品條碼印刷資格證書》有效期為三年。分中心在《證書》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通知企業辦理復認換證手續。
10、復認換證的企業需提供以下材料:
10.1 《商品條碼印刷資格認定復認申請表》(一式二份);
10.2 中國物品編碼中心頒發的原《資洛證書》(正、副本)復印件(一式二份):
10.3 如有變更的單位,應提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新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并提供新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一份。
11、分中心對申請企業進行復認評審,重點評審《評審表》中的關鍵項和前次評審結果為B或C的項目。按5、6、7條要求完成復認,換發證書。